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认真核实,系统显示,您父亲程某于2020年1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100元。参保通过后,又做了2012年至2018年期间的中断补缴。在足额缴纳费用后,于2020年2月办理待遇申请开始计发待遇,目前每月计发金额为:110.04元。您母亲谈某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于2009年10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目前每月计发金额为1512.9元。 政策方面,现执行政策是:满16周岁以上的群众可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我县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每年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出台后可在税务局缴费,累计缴满15年,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可办理待遇领取;在户口所在地的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群众,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按自然年度缴纳,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年满60周岁时可以办理待遇领取。因你家人已参保领取待遇,没有相关政策支持再补缴。 如您有需要知悉的相关社保政策,可以来电咨询或到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咨询;也可以下载四川人社APP查询相关记录、政策。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把宣传资料送达到企业、镇、村,达到普及社保政策的效果。感谢您对社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肖佳锐 联系电话:0833-3712255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