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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办不动产登记要重复证明我结了婚

发 件 人:

林列

信件类别:

政府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结果审核不通过,因为说我的户口本上标注的婚姻状况与实际不符,没有标注已婚。但是我明明提供了结婚证。 如果结婚证不能不能证明我结了婚,那政府给我发结婚证干什么?如果必须要户口本来证明我结了婚,那要我提供结婚证干什么?

发件时间:

2021/7/1 15:10:45

回复部门:

井研县自然资源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在政府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经查,您所反映的情况为申请房屋信息查询要求重复证明婚姻状况的问题,降低了您的办事满意度。根据现行契税条例,纳税人进行新房缴纳契税时需提供查房证明,凭查房证明可以一定程度享受契税减免政策。新房缴纳契税查房以家庭户为单位,家庭户意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开具查房证明需本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自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和您沟通,告知申请房屋信息查询所需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取得了您的认同。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为民服务意识,将查房所需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张贴在不动产登记大厅,便于直观了解。如您还有疑惑,欢迎来电或来我处咨询,我们将耐心为您解释。

  联系单位:井研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晓萍

  联系电话:0833-3717237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1日  

回复时间:

2021/7/22 9: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