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镇村干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您反映的“王村镇集体村1组村民赵典政一家人吃低保,您父亲灌田用水与之发生纠纷,自己被村上扣分的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王村镇集体村1组村民,赵典政,男,81岁,建档立卡脱贫户。有家庭人口5人,分别是:儿子赵建彬、儿媳廖容,在家务农或就近务工;孙子赵文超,在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读书;妻子蔡秀珍,肢体一级残疾,瘫痪在床。因蔡秀珍属重度残疾人,个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其余家庭成员没有享受低保。经调查,该户没有购买商品房,今年“五一”节前,赵文超在广元的女朋友购买了一辆小车,因其老家交通条件不好,不好开回去,暂停放在赵文超家。为巩固脱贫增收,该户承包了在家附近的鱼塘发展养鱼,按照承包协议规定,为保春耕生产,村民取水灌溉,需报村民小组长协调,统一安排,但您的父亲,私自强行取水灌田,两家发生吵架,村书记协调处理,对您们违规用水,引发矛盾纠纷进行了批评,按照村民自治和积分制管理的要求,给与扣分。经调查,赵典政家社会关系简单,儿媳娘家也是低保家庭,无你所说的“后台”。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农村低保和扶贫政策的宣传,加强基层治理,村民自治和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做到户户清楚,人人明白。 联系单位:井研县民政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3720542 感谢您的留言。 2021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