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的车辆于5月10日在井研县铁市街的违停行为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大队执勤人员和民警对您违停行为的处理,整个过程一直保持了良好的态度,也做了相关解释说明工作。您表示对处罚没有异议,处罚决定书上有您的签名且注明了“无异议”。 下一步,我队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尽最大可能地为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以更好的执法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如您还有疑惑,欢迎来电或来我处咨询,我们将耐心为您解释。 联系单位:井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0833-3752528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 0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