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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发 件 人:

小刘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信件内容:

尊敬的书记: 您好! 来信希望咨询社保缴费事宜。 母亲户口在研城镇和平街街道,现年51岁,无任何社保,目前希望能补缴社保,常年在外,关于户籍地社保补缴不了解。查阅相关文件,当前基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距离60周岁不足15年缴费年限尚且存在补缴可能,希望能得到当地相关部门的准确回复,如存在补缴可能,如何补缴,烦请解答;如不存在补缴可能,是否可以从当前开始购买灵活就业的职工社保,具体购买途径,方式,以及相关政策规定,还望给予指导。 感谢!

发件时间:

2021/3/26 16:04:47

回复部门: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网友小刘,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您母亲现年51岁,无任何社保。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25号)精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年满60周岁时,可补缴至满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按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我县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您母亲在实施当年距离待遇领取年龄60周岁超过15年,按照目前政策并不能进行补缴,但可在户籍所在乡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逐年缴费至60岁,办理退休享受待遇。

  二、因为您母亲从未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目前已经超过5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其辖区内实施范围为: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相关规定,您母亲已不能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谢谢您对社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支持,如您还有疑惑欢迎来电咨询或到我单位咨询。

  联系单位: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肖佳锐     联系电话:0833-3712255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回复时间:

2021/4/12 17: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