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反映后,我镇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王某为石堰村14组组长曾某妻子,王某表示没有留言。3081767机主为石堰村14组村民龚某,龚某也表示没有留言。 反映中提到的贫困户刘某,年龄66岁,石堰村14组村民,不是石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留言中提到的风景树实际为刘某之子租石堰村14组的土地种植。 联系单位:研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0833-3081036 感谢您的留言。 研经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