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乡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乡实地走访调查,您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1.杨玉华为肢体四级残,按照政策,残疾人补贴为一、二级残享受,杨玉华不符合享受条件,乡村组干部早已作过解释;并且您在成都已购买商品房,家庭条件并不困难。 2.双鹅村修路从未掀翻税家祖坟。据核实,您一家常年居住成都,早在2009年左右,祖坟就因自然原因部分垮塌,并未及时修复,并非修路造成。2017年,7组组道路硬化,完全没有损伤过税家祖坟。 3.经核实,因您家未按一事一议筹资比例交纳公路款,7组组长廖某希望您把拖欠的公路款交清,在工作过程中确实存在方式欠佳的情况,但并未出现您所说的态度恶劣、语言污秽。 4. 乡政府即刻对双鹅村7组组长廖某进行了沟通教育,要求其今后务必注意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并按要求将土地证发放到位。同时,也责成您一家按一事一议筹资比例按时交纳公路款。 联系单位:高滩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雪鸿 联系电话:0833-3730537 感谢您的留言。 高滩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