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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井研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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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危房改造

发 件 人:

李先生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信件内容:

县委书记,您好: 我是宝五乡曙光村民。因家中房屋存在严重变形坍塌垮掉现象。家中还还居住一位66岁母亲(母亲至2009年身患疾病至今未愈残疾)未了母亲的安全现将母亲安排在亲戚家中居住,母亲一直以来都想回到自己的家。作为儿子我心里愧疚无经济能力为母亲创造一个安全温馨的家。恳请领导们到家中实际看看是否可以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房屋是60年代建设,砖土结构)

发件时间:

2017/11/7 16:59:02

回复部门:

宝五镇党委政府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乡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实际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反映后,我乡高度重视,立即派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经查:曙光村5组村民凌某,户籍家庭人口5人,其女居住在井研县城,有商品房一套,其子在乐山市中区务工,有两个外孙。凌某本人属于3级残废。2016年,凌某是低保人员,村组干部询问其是否纳入D级危房改造,当年本户明确表示不修,不愿意纳入。

  今年9月,该户低保因不符合条件取消,后该户又提出申请D级危房改造,因本户不属于四类对象(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不符合今年危房改造对象标准。故今年不能纳入,由其自行改造。

  联系单位:宝五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珍  

  联系电话:0833-3795002

  感谢您的留言。

                                   宝五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0日

回复时间:

2022/2/16 10: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