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井研县人民政府
现在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信件详情

信件主题:

残疾证

发 件 人:

老百姓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信件内容:

我是尿毒症患者在人民医院治疗八年了,我是一名农民,根据病残评定是完全丧失劳能力。请问我可以口十请残疾证办理吗?评定为几级,办理的程序是怎样,在那个地方办?

发件时间:

2017/11/6 17:04:10

回复部门:

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

回复内容:

                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网友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会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残疾人证办理程序:

  1、准备材料:申请人的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和二寸红底免冠照片三张。

  2、办理程序:申请人本人或家属持以上材料到乡镇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3、残疾评定:申请人本人到指定医院(井研县人民医院、井研县中医医院和乐山市精神病医院),进行残疾评定。申请人或家属将相应材料及评定结果交到井研县残联。

  4.初审、填发:县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连同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报市残联审核批准。

  5、审核、批准:市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申请人办证申请、县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县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残疾标准、县残联受理、初审意见正确并符合程序规定者,予以批准。

  6、发放:县残联或乡镇残联向申请人发放市残联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

   

  联系单位: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许静  联系电话:13540570352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1月9日

回复时间:

2017/11/9 17:4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