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乡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该木门厂位于镇阳乡镇阳街3号,全名为:安华木材加工厂,为镇阳乡凉风村4组群众任某于2009年流转7.4亩土地所建,法人代表为任某。该厂有工人10余人,主要经营竹木加工、销售,其中木材加工厂车间占地约3亩,其余部分为材料堆放地。今年9月,任某将木材加工转为木门生产,并进行场地扩建,新厂房于10月初动工修建,目前已完成场地硬化,正在对新厂房进行建设。 接到反映后,我乡积极督促任某依法依规经营,于10月11日约谈任某及合作伙伴,并提出督促整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环保,不得影响环境和周边居民。二是强化主动环保,积极同县环保、国土、安监、消防中队等衔接,确保安全、依法经营。10月16日,乡干部对木门加工厂进行了实地督查,提出整改意见。10月20日,乡环保办公室、乡安全生产办公室对木材厂下发了停工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任某暂停施工。不满足相关手续要求,依法依规不准生产。 联系单位: 镇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鄢城宇 联系电话:0833-3856047 感谢您的留言。 镇阳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