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贫困户识别标准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农业户口,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的识别为贫困户。在具体工作中,对有轿车、货车及客运汽车、有商品房、有工商营业执照、有财政供养人员,不识别为贫困户,特殊情况下,对有车、有房、经商的非贫困户,因多种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条件差、生活困难的,且具备相关部门或单位的佐证材料(如医院、残联、民政、教育、国土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以识别为贫困户。 二、贫困户识别程序 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信息比对—比对结果评议—初选名单公示—乡镇审核确认—乡镇公示(在相关行政村)—县级政府复审—县级政府审定公告(在相关行政村) 您可否提供该户具体信息,我办将对其进行核查,如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在2017年末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时对该户进行识别。 联系单位:井研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3720700 感谢您的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