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金色花园小区无物管产生垃圾未处理的情况回复 县长热线办: 你办转来的158号县长热线电话(信箱)交办单我单位已收悉,现已责成镇环保办、白塔街社区协调处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色花园小区共226户,依据协议,该小区物业管理于2015年8月31日至2017年8月31日由业主委员会张建忠、曾敏、廖德华三人负责,现在物业管理服务结束。由于物业管理方面认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较井研市场价格偏低,且仍然有部分业主以种种理由拒绝缴纳物管费用,因此合同期满后不愿意继续物业管理服务。2017年9月1日至今金色花园小区无物管,垃圾到处堆放,小区居民于是到研城镇白塔街社区反映。 二、反映问题 反映垃圾无人清运,希望政府出面解决。 三、建议处理措施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白塔街社区于2017年9月5日向金色花园小区内张贴发放开会通知,告知小区业主于2017年9月9日晚上7点30分在小区院坝内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协商解决该小区内的物业管理问题。 井研县研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