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乐山市卫计局《关于规范全市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乐卫计发﹝2017﹞75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8月20日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并停止办理健康证,转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两家医疗机构开展,并按照发改部门核准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收费。 县人民医院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项目核定的收费标准为116元/人,在检验发现肝功异常的情况下,进一步检查时则按标准加收费用。 联系单位:井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0833-3716378 感谢您的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