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乡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申请低保的条件为: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您所说的全胜村 2 组村民万某某一家,家庭人口 6 人,其中万某某本人视力残 3 级,长子万肢体残4级,除这2名残疾人享受低保外,其他成员并未享受低保。 关于危房改造的问题:我乡2017年共30户享受危房改造政府,其中C级危房改造(换琉璃瓦,贴外墙砖)21户,D级危房改造(拆除重建)9户。在全胜村2017年有3户农户享受危房改造政策,C级危房改造2户,D级危房改造1户。均由村民自愿申请,乡国土、建管部门现场勘测后由农户自主实施. 联系人:张惠 联系电话:0833-3950046 感谢您的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