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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研城镇塘角村一组房屋拆迁赔偿款迟迟未赔付问题;镇政府不作为!

发 件 人:

陈丽吏

信件类别:

政府县长信箱

发件时间:

2017/7/10 15:03:08

回复部门:

研城街道办事处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具体情况是:井研县研城镇塘角村一组5号村民陈丽吏反映其母亲金秀容于2012年塘角村统征解体时,政府未修建安置房安置塘角村1组的被拆迁户的问题。

事情的原因是:因2012年塘角村统征解体时,于2012年3月5日户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书,当时签订的协议中载明修建安置房安置被拆迁户。但截至2015年底,县政府都没有修建安置房安置塘角村1组的被拆迁户,此类群体还包括建新村6组、新兴村1和城南变电站的被拆迁户,共计225户679人,此类群体中的被拆迁户(尤其是建新村6组)自2015年起就不断到县政府集访。

处理结果是:2015年下半年起,井研县重推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成立了工作组(此类群体统归为“拆而未安”的被拆迁户),通过调查核实、征求意见等程序,拟订上报了《研城镇拆而未安的被拆迁户新增自购住房安置方案》,并在井府常定[2016]73号予以通过,确定购买商品房的补偿价格为2868元/㎡,由被拆迁户在研城镇国有土地上自行购买商品房予以安置。2016年7月起,研城镇工作组按照县城市建设指挥部的安排,分组对此类群体开展工作,建新村6组、新兴村1组和城南变电站项目的被拆迁户都十分理解,新增自购住房安置工作进展顺利;塘角村1组的被拆迁户刚开始很不理解,企图超越政策,但通过镇、村、组干部耐心细致的宣传和解释,于2017年3月底前也基本完成此项工作,225户679人中,仅有2户7人选择安置房安置(已于2017年6月在和美家园的剩余安置房中予以安置)。

塘角村1组的被拆迁户共计52户、151人,进场后积极配合工作的28户、92人已于2017年1月领取了安置款,但剩余22户58人至今未领取安置款,其原因为此类群体刚开始时极不配合,于2017年3月31日前才签订完协议,2017年4月7日研城镇申请划拨此类群体的安置资金约702万元至今财政未到位(研府【2017】34号)。待财政到位后,立即予以兑现。

陈丽史的签订协议的户主为其母亲金秀容,安置人口为4人,安置资金为519844元,其中2012年签订的协议中政府未付的旧房等款项92060元,按政策予以了年利率5%的利息补偿21864元。

联系单位:研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武振邦 联系电话:0833-3730537

  感谢您的留言。

                                    研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0日 

回复时间:

2022/5/30 15: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