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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幸福海岸成立业委会选举投诉

发 件 人:

胡娟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信件内容:

我系井研县幸福海岸业主,我代表小区多数业主将幸福海岸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民主投票的情况,向您汇报,同时请我们的父母官为民做主,还小区一个和谐的家园。 幸福海岸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选举过程中,有以下几条与《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相违背: 1、幸福海岸选举工作,没有进行实名制查验、核实身份,只要能够对的上房号及业主姓名,即可选举、投票、随意性大。 2、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未公开召开业主大会进行选举,候选人员名单不具备候选人资格,三分之二的业主不知晓,业主意见大(不同意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当选人员名单)为达到个人目的造成部分候选委员线下违规操作,选举现场当众拉选票。动机不纯、暗箱操作。现场投票随意性很大。甚至有威胁业主:你现在不投票,以后你家发生任何事情,我们业主委员会都不得管你,等以我们后换了物业后,业主委员会有权利也不管你,因为你现在都不围到我们说话(有视频为证)。 3、未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也被纳入业委会候选人名单,严重伤害已按时缴费业主。 4、部分候选委员为个人私利,影响城市规划建筑进行违章搭建. 5、我们大多数业主现在很认同现在的物业,各项服务工作都做得很好,80%以上业主都很满意。为啥子要换物业,我们业主坚决不同意。 6、现在晚上还要敲业主门,说收集100户,就可以选举,试问,这100户是否可以代表所有业主的意愿? 以上为井研县幸福海岸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选举过程中,违背小区广大业主意愿,恶意引导投票,违背“公平、公正、公开”投票原则。恳请县政府相关部门予以追查并解除此次违规公示候选人事宜。我们坚决不同意换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请领导为我们做主。

发件时间:

2021/1/10 13:48:25

回复部门: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内容: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网友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幸福海岸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村民)委员会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幸福海岸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会议决定事项及流程均按照《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流程进行并按规定由社区代章公示,公示期间接到反映事项由社区向反映人做出相应的解释。

投票期间接到选票不实的反映后,由研城街道办事处牵头联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等相关部门人员对投票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实,由信访办工作人员对已投票的业主进行随机抽选并进行现场询问,其他人员进行现场陪同监督。随机抽选的100户已投票业主中,99户表示是自己本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勾选的选票并投票,1户因年纪原因记不清楚是否勾选了选票,根据上述核实情况,筹备组同意公开唱票并公示选举结果。  

如您还有疑惑,欢迎来电或来我处咨询,我们将耐心为您解释。

联系单位: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石建强   联系电话:0833-3712035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5日

回复时间:

2021/2/1 9:5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