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公益金投资建设的“井研县青少年宫”被“县上”占用
发 件 人:
卫民
信件类别:
政府县长信箱
发件时间:
2017/6/29 17:31:13
回复部门:
井研县教育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原井研县青少年校外文体活动中心场地由县上根据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统一调配使用。新址已初步选定在“城南人家”二楼,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和进行装修设计。待装修完工后,免费向全县青少年儿童开放。
感谢您的留言。
2017年7月6日
回复时间:
2017/7/6 10: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