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于2017年4月22日会同县公安局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和监测,并于5月12日再次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大气排放物未超过排放标准,与在线监测数据基本一致。5月25日下午17:30至19:00,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周围仔细排查,现场未发现有刺鼻性气味。
该公司投资约5500多万建成了污水处理站。污水站排放口有少量次氯酸钠(俗称消毒液)气体产生,有一定异味。废水排放口安装了经市环保局验收的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不间断上传监控平台,如有超标,平台将显示并报警,执法人员也将及时到达现场检查处置。
该公司对高噪音设备所在车间进行密闭隔声、减振、消声降噪并设置隔音板。经我局仔细查看,该公司锅炉布袋除尘器存在短时偶发性噪声,锅炉车间装载机夜间作业时确存在噪声,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我局在5月15日检查时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的通知,责令该公司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整改,确保在2017年7月20日以前完成对噪声的整改。逾期没有完成整改,以及超标排放烟气的,我局将依法处理。对有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数据造假行为的,将依法严惩。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设备的运营、管理维护,最大限度地减轻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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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