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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异地缴纳的社保可否转回井研

发 件 人:

漂泊打工者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信件内容:

书记您好,我是一名家乡在井研,最近几年在外面漂泊的打工仔,早期在成都工作了两年,成都的工作单位买了两年的五险一金,后面因经济不好单位倒闭了,休息了几个月没找到工作,成都的社保也终止了缴纳,现在在绵阳的一家饲料企业找了份工作,刚刚过了试用期,绵阳这边的单位也准备开始给我购买五险一金了,购买的地点在绵阳,因为我的家乡是在井研,在外面工作几年后肯定也是要回来的,我现在比较想了解的是在异地缴纳的五险一金,尤其是养老保险可不可以转回井研来,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还有就是在成都和绵阳两处地方缴纳的社保将来都转回来的话怎么计算养老保险的缴纳年限和金额,是金额合并还是其他的合并方式

发件时间:

2017/4/18 13:25:01

回复部门: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保险能否转回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因此,你的保险关系可以转回井研。

二、保险如何计算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对同时存在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清理。未重复缴费的, 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等予以累计归并。按照您描述的情况,您先在成都购买保险,后又在绵阳参保,属于未重复缴费,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等予以累计归并。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县社保局,咨询电话:0833-3715511。

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

2017/4/27 16: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