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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井研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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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养猪政策

发 件 人:

胡旭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 我想咨询,井研县区域内有没有出台农民禁止养猪的政策?

发件时间:

2017/1/23 9:41:17

回复部门:

门坎镇党委政府

回复内容:

门坎乡人民政府

关于网友1月23日在县委书记信箱

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的留言我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井研县区域内没有出台过农民禁止养猪的政策。但养猪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章及相关规定,在禁养区域以外,在不影响周边群众农业生产,不破坏周边群众生活用水,不破坏污染自然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养殖。

感谢您的留言。

2017年1月25日

回复时间:

2017/1/25 15: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