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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井研县的农牧产品的推广建议

发 件 人:

邹俊

信件类别:

政府县长信箱

发件时间:

2017/1/4 12:03:39

回复部门:

井研县农业农村局

回复内容:

井研县农业局

关于网友1月4日在县委书记信箱 

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必须具备的几个条件是:1、产品历史悠久,并有地方志或者史书记载,佐证资料充分、详实。2、产品具有独特的农耕文化,独特的耕作、种养植方式。3、产品生产地域具有无可比拟的自然条件。

您信中所提到的我县特色农产品除梅湾台柚外,基本不具备申报条件。梅湾台柚在2009年向农业部提请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由于产品历史时间不长,佐证资料不充分,也没有独特的农耕文化可挖掘,没有被受理。还由于近年来产品品质原因导致产品无市场,也就没有继续再申报。 

感谢你的留言。 

                           

                

        2017年1月9日

回复时间:

2017/1/9 10: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