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网友12月10日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的留言我局已收悉,我局立即组织房管所,会同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和城南社区,联合展开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小区停车位设置问题
雍景蓝庭一期于2010年6月4日经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二期于2011年9月9日经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办理二期建设许可证的时间为2011年10月,规划方案均按2006年的有关规定执行。乐山市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的批准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在三期建设中会适量增加停车位,以缓解一、二期住户停车位的需求。
二、机动车擅自在主道乱停问题
据了解,2014年12月,井研消防大队关于雍景蓝庭在主干道上乱停车,影响消防通道畅通,专门向物业公司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取消占道停车,车辆进入地下停车位。但业主们以不方便为由不愿去地下停车场。
三、小区物管占用业主资源收取费用问题
雍景蓝庭小区现属于前期物业管理,以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为准,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业主可自主选择物业公司,并与其商谈物业服务费、停车费等事项。
四、小区内电梯常常关人问题
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范》4.1.2.9,维保单位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维保人员应及时抵达现场实施救援,设区的市抵达现场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
五、返还业主的装修保证金问题
我局已责令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按期返还装修保证金。
六、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
我局房管所已书面通知四川蓝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委员会。
七、缴费放行及收费依据问题
我局房管所已责令物业公司将收费依据和收费内容重新公示上墙。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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