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钵乡人民政府 关于网友11月19日在县长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井研门户网政府县长信箱留言我乡已收悉,反映关于仁沐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三江互通至黄钵段征(占)地、房屋拆迁补偿的情况。我乡高度重视,现将工作的开展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仁沐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启动,征、占地补偿标准都不知道,更不说怎么测算社保的问题” 2016年11月7日,我乡按县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正式启动仁沐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三江互通至黄钵段征(占)地、房屋拆迁工作,并于当日在黄钵乡人民政府的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告,同时在涉及被征占地的村组都分别张贴了《征地公告》。公告内容为:一、征地范围(征地红线内);二、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按照川办函[2008]73号文件计算,2、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乐山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98号)文件按实清点计算。三、人员安置: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2006年第6号令规定执行。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照井府函[2016]77号文件规定执行。五、人口锁定时间:以2016年11月18日为基准日。网友现在都可以在政府的公告栏进行查看我们公告的情况,各个补偿依据及补偿标准和社保安置都有。网友反映的情况不实。 二、反映“为什么黄钵乡政府没有告诉老百姓,是不是乡政府玩忽职守就是不告诉老百姓,想从中得利” 我乡按上级要求该公示、公告的都是进行了公示、公告。目前我乡正在开展土地丈量、青苗附着物清点等基础性的数据锁定工作。同时我乡也召开了被占地村组及被占地户的动员会,动员会上县社会劳动保障局和县国土局及县指挥部分别对相关补偿政策、依据都进行详细的宣传和讲解。黄钵乡人民政府不存在玩忽职守,也不存在不告诉老百姓的情况。 感谢您的留言。 2016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