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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井研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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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占地栽树

发 件 人:

李思悦

信件类别:

政府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县长你好! 2016年9月22日,三教乡政府在未事先告知农民的情况下,就让人在村民吴秀容的柏树田内栽种摇钱树。经询问当时在场的乡政府林业工作人员袁勇,袁告诉村民:乐井路边上20米范围内都要载行道树,且是无偿作贡献,没有任何经济补偿,以后可以自行处理树子。 请问:1、乐井路段公路边20米范围内是否要栽行道树? 2、乡政府为什么不事先告知村民,在未经村民同意情况下就擅自在村民田里种树?究竟是栽行道树还是搞绿化?行道树是不能随便砍伐的,而且栽种行道树是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袁的说法表示质疑。 3、有何政策和法律规定,村民的田地,政府可以无偿使用?

发件时间:

2016/9/23 10:36:53

回复部门:

宝五镇党委政府

回复内容:

县长热线办:

  我乡于2016年9月28日收到贵办编号为34号的交办单,要求限期核实处理反映人15983351118反映的“三教乡政府在未事先告知的情况下,于2016年9月22日在村民吴秀容的柏树田内栽种摇钱树”一事,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加快建设美丽乐山、美丽井研,县林业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自9月下旬起,以“征得承包人(业主)同意”为前提,在乐井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荒坡、闲置土地和可间种粮食作物的耕地内种植林木。实施方式分两种,一是由县林业局出资并雇请专业队伍种植统一规格的摇钱树,土地承包人不出资不投劳;二是有土地流转情形的,由业主自行种植,经验收合格后按300元每亩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论哪种方式,均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和收益权均归土地承包人(业主)所有。

  经走访核查:吴秀容及其夫李明原系三教乡三教村3组人,因参加社保,均已迁至三教街社区,目前无家庭成员户口在三教村3组,放映人系其女,在五通桥区农业局工作。吴秀容户迁出前,在三教村3组承包有包括“柏树田”在内的承包地,“柏树田”位于乐井路宝五路口。

  9月22日上午,经现场征询意见,吴秀容夫妇均同意在其“柏树田”内种植摇钱树,种植队伍庾即在其田内种植完毕,吴秀容夫妇在现场,并未提出任何异议。

故,放映人反映事项不属实。

  特此回复!

  经办人:王洪利

  联系电话:13981359998

回复时间:

2022/8/30 9:4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