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情况我乡已收悉,现将核查结果回复如下: 2015年,我乡新塘村在修路方面实施了两个项目,第一个项目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此项目是国家全额拨款的项目,我乡按照招投标设计、范围、质量、项目要求进行施工,本户反映的路段不在此项目的规划路段之内,因此没有实施。第二个项目是“一事一议”项目,此项目是前一年由村民主动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本村收集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向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政府将各村计划汇总后,再向县农业局提出申请,待批复后,根据下达计划,第二年按照程序进行组织实施。2015年上报计划中,因该户未及时向所在村委会申报,因而没有实施。若该户2017年有道路硬化(修路)的意向,请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底前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我乡将按程序纳入2017年“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计划,并及时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力争解决该户出行难的问题。 经办人:肖介华 联系电话:15183392668 感谢您的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