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6年,为改善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条件,先锋村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户,户主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吕润香,居住人口4人,目前已完工,待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发放危房改造补贴2万元。您反映“危房改造别人都没有符合条件都可以领到补贴”与事实不符。
农村危房改造需本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公示,镇审核,县审批。因此,是否符合危房改造条件是由村民代表进行评议,村委会负责公示和上报,不存在“给村上好处”的情形。
网友反映的“家中土房屋”系网友奶奶曾淑芳(1人)原居住房屋,已荒废3年多,现确已垮塌。曾淑芳现居住在其购买的本村本组鄢盛福的砖瓦房内,该房共三间,有一间房屋的一面墙体因地形下沉出现裂缝,但不影响房屋的整体结构。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农村危房改造首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房屋改造,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于受资金制约,暂未纳入改造计划,确已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镇政府采取租住邻居房屋的方式解决,同时纳入下一批危房改造计划。
网友反映的保险问题是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网友误以为今年参加的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中已包含有房屋的保险,先锋村支部书记胡文华已向其解释了保险的类别,并未要求参加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村民购买其他保险,其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
镇政府已派人与该网友电话联系,向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其理解和支持,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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