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情况我委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自2013年8月天翔公司停产以来,我委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多达数十次的专题研究、宣传解释、个别做工作、沟通交流、召集相关人员开会,积极探讨妥善的解决办法、途径和措施。在工作中,我委作为天翔公司的主管部门,积极为公司和所涉债权人提供协商沟通平台,为债权债务双方提供服务和相关支持,履行了单位职能,尽到了岗位职责,为天翔公司的妥善处置、债权债务双方的协调沟通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对于您所反映的债权人刘某(系债权人代表)等人构成非法拘禁罪一事,应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履行好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依法行政,为企业发展和稳定服好务。 感谢您的留言。 201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