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井研县马踏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井研县马踏镇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情况作补充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井研县马踏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6.85万元,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7.00万元增加280.7万元,主要是因为:一是村组干部误工补助调整标准增加预算支出、二是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年初新进事业人员5人、公务员2人增加人员支出预算等原因形成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井研县马踏镇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用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人大机关用于保障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镇机关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广播站)用于保障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 指全镇高龄老人的补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人员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实施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机关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城建)用于保障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镇机关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农经、农技、林业、水利)、用于保障正常运转、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对村(居)委会和党支部的补助、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统计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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