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纯复镇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镇党委主要职责: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费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都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指导、规范、支持和保证上述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6.领导全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规划等有关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5.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统计、粮食安全、供销合作、脱贫攻坚等工作;6.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7.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8.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议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9.负责国防教育、后备力量建设和兵役征集等有关工作;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便民服务中心职责:负责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民政救助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就业促进、劳动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技术型服务工作;协助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村(社区)治理格局;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切实减轻村(社区)组织负责;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指导健全村(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形成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做好村(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工作;协助推进法治村(社区)、平安乡村(社区)建设;培育文明新风;深化网格管理,负责综治信息平台运行、管理与维护;引导并支持多方主体参与村(社区)治理;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等公益服务职责;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服务、推广等有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统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护林防火、防尘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及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加强监管、指导和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展现新作为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大力弘扬实干精神,勇于面对风险挑战,在破解要素难题、提高行政效能、推动项目落地等方面出新招、求实效。紧紧围绕县委“126”发展战略,以争创全县农产品主产区先进镇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镇为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基础设施水平。以农村道路升级、渠系整治和农村能源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全镇发展基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推进农村道路拓宽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达能力。着力完善灌溉渠系,以毛坝水库主渠、大佛水库右干渠纯复段末级渠系硬化为重点,抓好全镇范围内的水渠防渗整治。争取融入城乡一体化供水体系,确保农业生产用水和人畜用水安全。积极完善集镇功能,加强农贸市场管理,进一步完善集镇街道基础设施,实现街道的绿化、亮化和美化。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大力实施通信、有线电视入户工程,努力提升通讯网络质量,提高宽带普及率。
(二)不断壮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循环经济,突出水产、生猪、林果三大优势产业,推动农村经济加快发展。着力优化水产养殖品种,倡导节水化养殖,培育名优水产品,抢占中高端市场,加快推进水产品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力争引进水产品加工企业,延伸水产业发展链条。推进肉鸽养殖技改升级,实现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两并重。迅速恢复生猪产能,以田家沟、观塘、跃进、全胜为中心,打造生猪产业核心区,力争建成现代生猪养殖示范区。加大对林果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特别是要大力发展苗木、花卉等经济价值高的经济林木。引导柑橘业主科学选择品种、提升果品质量,努力申请“井研柑橘”地理商标授权。培育桃、李等小水果扩面增效,不断促进农民增收。
(三)全面落实惠农政策。规范农业保险、耕地地力补贴、稻谷补贴等惠农政策的执行,加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争取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农业技术服务,加大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民致富能力,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或向第三产业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和劳动力就业转移。进一步优化返乡农民工创业环境,鼓励和引导积累一定资金、掌握一定技能的返乡农民工自主创办各种实体,引领群众致富。
(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检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和帮扶力度,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千方百计进行解决。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建立长期稳定的贫困户就近务工、入股分红等增收模式,实现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农技巡回服务小组”、“驻村工作队”作用,严格落实“五个一”、“三个一”帮扶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贫困人口致富能力,确保到2020年我镇贫困人口实现全面同步小康。
(五)奋力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是当前工作重点,我们将在振兴产业、培育人才、提升文明、打造环境上下功夫。回引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回乡创业,为返乡创业人士提供优质服务。抓住基本农田、林地调整的机遇,为产业发展预留空间。准确把握“文旅发展年”的经济工作主题,立足特色、发挥优势,逐步探索乡村文化旅游项目。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按照市委、县委专项整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提升村容村貌、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农村“厕所革命”和乡风文明为主攻方向,为实现乡村振兴的宏伟目标打好基础。
(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深入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与村“两委”认真磋商,对现有12个村的集体经济实施分类管理。对其中经营状态良好、投资回报稳定的项目加大投资和支持力度,对投资回报率过低的集体经济实施集体资金撤回。集中财力,优选项目,统筹推进。积极对接县供销社、县委组织部,完成对井研县缤纷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注入,并根据市场需求、村级人才储备和资源禀赋等客观条件,充分进行论证,并按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选准项目进行实际投资,尽快实现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七)纵深推进污染防治。在巩固提升现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对已经形成的污染源,要强化监督,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采取强硬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只减不增。对新投资项目,严格按照生态环境行政部门的准入名录要求业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备案表,无法提供报告书和备案表的一律不允许开建。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压紧压实各级河长、河段长责任。加大对擅自向河道、水库等水体投放和排放污染物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争取河道清淤、河岸绿化等项目,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强化保洁、定期冲洗等方法降尘降噪,加强秸秆还田宣传引导,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力度,减少农村点源面源污染,全力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打下坚实基础。
(八)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现代乡村治理,优化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完善乡村服务惠民机制,抓好便民服务中心、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督促村级财务事务公开,加强对村级权力运行的监督。指导各村(社区)全面制定或修订村(社)规民约,更好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一方的“村霸”“恶霸”。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增强干部群众法制意识,完善村级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制度。强化镇、村、组矛盾纠纷调解机构建设,落实矛盾纠纷属地责任,防止矛盾升级恶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类专项检查,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和从业者亮证经营、持证上岗,认真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义务,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九)抓细抓实民生事项。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各项惠民政策,逐步改善村卫生室条件,不断提升农村医疗水平。严格按程序执行“五保”、“低保”、“计生奖扶”等惠民政策,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一律不得纳入。对现有“五保”、“低保”等开展全面排查,对违规享受政策的对象一律进行清退。加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惠农保险产品的宣传和推广,有效增加群众抗风险能力。加大对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关爱,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把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作为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坚持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镇人大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政府工作阳光透明。二是坚持廉洁从政。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严格政府队伍管理,对“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姑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执纪问责,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政府。
二、部门概况
纯复镇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为独立决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纯复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纯复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100.4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02.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00.4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00.4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20.3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4.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4万元,专项支出345.4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纯复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00.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我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纯复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纯复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纯复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0.4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02.96万元。主要是因为结构改革,和乡并镇,分全乡人民政府并入我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6.16万元,占5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5万元,占7.67%;卫生健康支出25.86万元,占2.35%;节能环保支出0.12万元,占0.01%;城乡社区支出5.54万元,占0.50%;农林水支出283.25万元,占25.74%;住房保障支出85.15万元,占7.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93.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0.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283.25万元,主要用于:障农业基本生产的运行和各类补贴。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社区公共设施(项):2020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公共设施更新、维修、管理的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7.7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1.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4.7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85.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井研县纯复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7.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3.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4.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井研县纯复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5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54万元。主要是因为分全并入我镇。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井研县纯复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5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9.5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1.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2.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乡并镇,分全乡并入我镇。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乡并镇,分全乡并入我镇。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长安农技车2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井研县纯复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4.3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92.92万元,增长55.8%。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井研县纯复镇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井研县纯复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纯复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100.4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42.91万元,主要为毛坝水库遗留问题维稳经费项目;网格员补助项目;移民农转非困难生活补助项目;村社区办公经费项目;驻村第一书记补助项目;乡镇工作补贴项目;定岗锻炼后备干部误工补助项目;基层组织活动和农村公共运行维护经费项目;村组干部报酬项目;县人大活动经费项目。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