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机构组成
设内设机构2个: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经济发展办公室。
设直属事业单位2个: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劳动保障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撤销文化服务中心,将其划入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党政办公室(挂财政所、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承担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武装、人事、劳动、审计、群团、保密、信访、文秘及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协调公安派出所等执法部门的工作;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协调各办公室工作关系;执行镇财政预算决算;承担群众来信来访、民事纠纷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科技、文教、广电、卫生、计生、民政、老龄、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工作;负责科学技术的普及,搞好文化教育、卫生防疫、广电、法律服务、劳动输出与管理等工作;承担粮食、畜牧、农业、农机、林业、水利、林业、乡企、国土、交通、村建、环保、蚕桑、统计等工作;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农业服务部门的工作;负责农、林、牧、渔、水等各项事业的生产和技术服务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实施对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领导。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农林牧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林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劳动保障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主要职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和药具发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放;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三)2018年重点工作
1、党建工作。竹园镇及时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
2、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及时落实帮扶政策资金。全镇市定贫困村6个今年全部脱贫摘帽。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今年高标准农田改造工程将开工建设,完成农贸市场改建工程,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二、部门概况
竹园镇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竹园水库管理所、战备水库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竹园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竹园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870.1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25.7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70.1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70.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4.9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5.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9.4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竹园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0.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竹园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竹园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竹园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竹园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0.1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25.79万元。主要是因为当地两个水库管理所及一个畜牧兽医站并入镇政府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8万元,占23.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56万元,占1.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58万元,占16.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30万元,占3.94%;城乡社区支出4.83万元,占0.56%;农林水支出339.45万元,占39.01%;住房保障支出36.02万元,占4.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1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53.2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1.8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58万元,主要用于:群团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2.96万元,主要用于:党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预算数为7.7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2018年预算数为7.78万元,主要用于:广播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物(款)老龄事物(项):2018年预算数为8.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80岁以上高龄人员补贴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0.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政府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8年预算数为15.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义务兵优待等人员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0.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特困人员补助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66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支出外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如残疾人保障金等。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计划生育事物(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机构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计划生育事物(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3.35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服务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4.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 城乡社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83万元,主要用于:城建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7. 农林水(类) 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35.6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8. 农林水(类) 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7.32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日常公用经费。
19. 农林水(类) 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6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0. 农林水(类) 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0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1. 农林水(类) 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2.52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2. 农林水(类) 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87.30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报酬和村办公费、水费、电费等公用经费。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6.0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6.6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支出外其他各项杂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竹园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0.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4.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5.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竹园镇人民政府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竹园镇人民政府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
根据井研县人民政府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因公来访接待工资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新调配增加一辆垃圾清运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使用维护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竹园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6.3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91万元,增长55.1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竹园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竹园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反映农村五保人员供养救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0.“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