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乡党委的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二是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三是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四是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五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六是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七是承担县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乡政府的主要职能:一是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二是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三是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火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五是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六是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乡事业单位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 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和药具发放;农林牧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林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订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2、主要工作
镇阳乡党委政府以“砥砺前行 敢为人先”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以“务实创新 转型升级”着力谋划镇阳振兴 。主要推进以下工作:
(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形象争创一流。
(二)凝聚民心汇集力量,打赢脱贫攻坚硬仗。
(三)积极谋划镇阳振兴,着力培育“三个一万亩”产业发展带
(四)以生态建设为载体,全面打造幸福美丽镇阳
二、部门概况
镇阳乡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镇阳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镇阳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527.9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0.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7.9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27.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1.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4.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87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镇阳乡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7.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乡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乡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镇阳乡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7.9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0.22万元。主要是因为乡兽医站人员划入乡政府编制,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68万元,占24.9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39万元,占2.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5万元,占20.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66万元,占3.72%;节能环保支出0.9万元,占0.17%;城乡社区支出6.92万元,占1.31%;农林水支出182.76万元,占34.62%;住房保障支出19.54万元,占3.70%;其他支出46.25万元,占8.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8年预算数为106.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7.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 2018年预算数为13.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9.17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2.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7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8.5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移民后扶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区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区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上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1.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8.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18年预算数为0.9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8.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道路维护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 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6.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8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9.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29.82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9.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6.2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安办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小二型水库管理维护费等方面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镇阳乡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4.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4.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镇阳乡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4.73万元。主要是因为没有项目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镇阳乡人民政府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7.14%。主要原因是2018年云峰村全村脱贫,预计检查指导较多。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及相关单位调研联系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2018年云峰村全村脱贫,用车增加,且油价上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车辆维护及加油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镇阳乡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4.8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2.53万元,增长27.38%。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镇阳乡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镇阳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农业技术专用车1辆、垃圾车1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
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
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
(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
务(项):指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
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