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关于大佛乡人民政府部门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大佛乡人民政府行政编制数16名、机关工勤编制控制数2名、直属事业单位编制数18名。现实有33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7人。
2.2019年大佛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划以下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2019年高龄补贴工作。
(2)完成2019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3)有条不紊的开展蒲亭新村建设工作。
(4)有条不紊的开展扶贫工作。
二、部门概况
大佛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兽医站。
三、收支预算???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佛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大佛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586.289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28.975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6.289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86.28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6.24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56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3320万元,专项支出217.144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佛乡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6.28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大佛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佛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佛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大佛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5.389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28.0758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工资福利和民生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9965万元,占54.4%;教育支出1.7701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3768万元,占14%;医疗卫生支出29.0109万元,占4.9%;节能环保支出4.48万元,占0.8%;城乡社区支出12.26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99.314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38.0816万元,占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18.99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38.47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8.47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9.01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9.01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8.081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38.081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佛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9.14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6.57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56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大佛乡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9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项目主要是饮用水源渠水口土地补偿。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佛乡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1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根据大佛乡人民政府批准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0998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开支增加。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活动、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011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开支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用于车辆保养、修理和燃油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大佛乡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86.289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8.9758万元,增长28.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大佛乡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大佛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