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池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镇党委的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是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三是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的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四是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五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六是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七是完成县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镇政府的主要职能:一是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二是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三是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火减灾工作,搞好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五是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六是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镇事业单位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和药具发放;农林牧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产品、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的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7年重点工作:
1、到村公路拓宽:磨池大桥至元丰村,龙池村至三青台水库,池祥机砖厂到成加村(2004年后并入金家沟村)。
2、完成集镇天然气安装。
3、以三青台为核心打造乡村旅游。
4、连乐铁路征地拆迁。
二、部门概况
磨池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磨池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46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8.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8.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6.47万元,专项支出3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磨池镇政府预算安排财政???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磨池镇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磨池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磨池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磨池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今年预算安排30万搞街道提升工程建设。
2017年,磨池镇政府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16.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党派、人大、政府、财政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32.8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敬老院、高龄补贴、义务兵优待金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机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8.8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154.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等与村组干部工资报酬。
(六)城乡社区支出53.7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集镇建设相关支出。
(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4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教育支出5.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等支出。
(十)其他支出26.14万元。用于以上范围处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磨池镇政府2017年履行政府机关职能,为保证政府正常运行,办公费支出10万、电费1.5万、邮电费(含网络)3.5万、差旅2万元、合计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