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机构组成
设内设机构2个:党政办公室(挂财政所、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设直属事业单位2个: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劳动保障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撤销文化服务中心,将其划入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党政办公室(挂财政所、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承担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武装、人事、劳动、审计、群团、保密、信访、文秘及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协调公安派出所等执法部门的工作;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协调各办公室工作关系;执行镇财政预算决算;承担群众来信来访、民事纠纷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承担科技、文教、广电、卫生、计生、民政、老龄、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工作;负责科学技术的普及,搞好文化教育、卫生防疫、广电、法律服务、劳动输出与管理等工作;承担粮食、畜牧、农业、农机、林业、水利、林业、乡企、国土、交通、村建、环保、蚕桑、统计等工作;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农业服务部门的工作;负责农、林、牧、渔、水等各项事业的生产和技术服务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实施对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领导。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农林牧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林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劳动保障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主要职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和药具发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放;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三)2018年重点工作
1、党建工作。东林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解放思想、创新突破、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
2、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及时落实帮扶政策资金。全镇市列贫困村6个今年全部脱贫摘帽。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今年高标准农田改造工程将开工建设,完成农贸市场改建工程,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二、部门概况
东林镇人民政府只有一个一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林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东林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734.6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5.54??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34.6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34.6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58.6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1.9万元,项目支出44.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东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4.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政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东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8.6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92.5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05万元,占23.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63万元,占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72万元,占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83万元,占2.4%;节能环保支出3.54万元,占0.5%;城乡社区支出11.41万元,占1.63%;农林水支出273.47万元,占39.14%;住房保障支出25.93万元,占3.7%;其他支出56.04万元,占8.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9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27.6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7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7.61万元,主要用于:党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63万元,主要用于:广播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物(款)老龄事物(项):2018年预算数为15.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80岁以上高龄人员补贴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3.2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政府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8年预算数为10.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义务兵优待等人员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5.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特困人员补助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6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支出外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如残疾人保障金等。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计划生育事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36万元,主要用于:计生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0.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18年预算数为3.54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巡查员经费。
14.城乡社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1.46万元,主要用于:城建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5.农林水(类) 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8.8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6.农林水(类) 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8.1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村道建设遗留问题。
17.农林水(类) 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4.25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日常公用经费。
18.农林水(类) 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6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9.农林水(类) 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80.15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报酬和村办公费、水费、电费等公用经费。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5.9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6.04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支出外其他各项杂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0.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8.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1.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东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28.09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
支出项目主要有农贸市场改建工程(5:3:2)30%的36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东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0万元。
乡镇无出国公务。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来人检车、指导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因为增加1辆农业专业用车,公车维护费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农用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维稳处突接访、重点项目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东林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9.89万元,增长9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东林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机关运行所需的打印设备、计算机设备、空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东林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