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指导、规范、支持和保证上述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 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全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 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政府的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 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规划等有关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统计、粮食安全、供销合作、脱贫攻坚等工作。
6.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8.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9. 负责国防教育、后备力量建设和兵役征集等有关工作。
10. 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镇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
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息调研、目标绩效、 机要保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负责“心连心”服务热线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 机构编制、职称评聘、教育培训及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牵头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公共服务清单; 完成镇党委、 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承担纪检监察、政法、宣传、统战等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指导推进公共事务和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就业创业、残疾人事业、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承担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相关工作;根据法定职能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政策咨询、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科技服务等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多元化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和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承担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指导网格化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县级部门派驻在镇的行政执法力量,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查处辖区内行政违法案件;负责综合执法的监督考评工作;负责镇安委会日常 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灾发事件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
5.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人才开发引进工作;负责做好工业、农业、商贸服务业等统计工作;负责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制定全镇脱贫规划;负责宣传、落实扶贫政策和措施;负责脱贫攻坚项目落地、 资金管理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督导问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详细规划、镇各类专项规划、村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镇容镇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及管理工作;协调交通、??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农田基本建设、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修复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植树造林和林地、林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森林防火、水旱灾害防御、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政所
负责抓好财源建设,做好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工资福利发放工作;负责对村(社区)财政扶持资金、“三资”的日常监管及财务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镇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职责
1.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社会保险、 医疗保险、民政救助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就业促进、劳动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技术型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林业站牌子)
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护林防火、 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及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加强监管、指导和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农民工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负责贯彻执行各级农民工服务保障综合性政策法规;组织农民工参与全县农民工技能培训;协调做好农民工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负责做好农民工回引和返乡创业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统计上报农民工基础数据台账;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协助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村(社区)治理格局;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切实减轻村(社区)组织负担;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指导健全村(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形成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做好村(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工作;协助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平安乡村(社区)建设:培育文明新风;深化网格管理,负责综治信息平台运行、管理与维护;引导并支
(五)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突出柑橘产业,打造产业地标。充分集聚柑桔发展力量,积极回引返乡创业人员、家庭农场主、适度规模户、种养大户投身现代柑桔发展,坚持以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科技化为方向,形成全镇优质柑桔示范带,融合全县“百里产业发展环线”。
2.聚力脱贫攻坚,实现致富奔康。围???“两不愁”,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为贫困户量身定制好增收规划。围绕“三保障、四个好”,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农房修缮加固等项目,实现贫困户家家有安全住房;围绕水、电、路、通信等,扎实开展“补短板”工作。围绕激发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在全镇上下开展“感恩奋进、我的脱贫路”主题活动,培育脱贫先进、宣传致富典型,大力提升贫困户内生动力。
3.立足美丽田园,助力乡村振兴。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积极谋划全镇乡村振兴战略,全力争取项目和资金,不断加大农村路网、渠网建设步伐,大力实施通组路、入户路、断头路、产业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镇乡村振兴战略开好头、布好局。
4.突出美丽生态,深化环境保护。持续深化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打好污染防治“四大战役”。扎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广河长制、库长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河流环境治理分段负责。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认真做好秸秆禁止焚烧宣传,加强环境保护教育。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完成集镇垃圾压缩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整存推进厕所革命,硬化美化乡村道路,打造优美人居环境。
5.聚焦乡村振兴,发展集体经济。全面完成乡镇建制调整,深入推进并村并组工作,优化村级资源配置,加强村级治理结构调整,引进优秀大学生及返乡农民工充实村级领导班子,鼓励优秀人才返乡创业,积极引导村级集体经济及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创建和发展,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部门概况
周坡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单位1个,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周坡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周坡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720.19万元(其中:基金预算9.8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58.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20.1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20.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90.1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9.97万元,对家庭个人补助支出364.7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周坡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20.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拨款1119.87万元,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拨款600.32万元,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周坡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20.1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58.56万元。主要是因为行政区划调整,原乌抛乡、大佛乡机构和人员并入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4.86万元,占53.76%;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67万元,占7.77%;卫生健康支出37.09万元,占2.16%;节能环保支出4.92万元,占0.28%;城乡社区支出9.86万元,占0.57%;农林水支出485.17万元,占28.2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24.61万元,占7.2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他人大事务:2020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46.80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本级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0年预算数459.36万元。主要用于全镇事业人员及相关事业项目基本支。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95.1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6.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0年预算为20.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020年预算为124.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和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金财政匹配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水体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4.92万元,主要用于:河道巡视员补助及河长制办公费用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7.5万元,主要用于:行??管理方面和事业部门开展业务方面支出。
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支部的补助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474.69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报酬及村社办公经费公共运行维护村组干部社保医保等方面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020年预算数为10.47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及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生活补助及社保方面支出。
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他农村生活补助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8.53万元,主要用于:搬迁移民及农村五保人员生活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周坡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9.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0.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29.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周坡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86万元,与上年预算增加7.86万元,支出项目主要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周坡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2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9万。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2020年未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7万元。增长77.7%。增加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原大佛乡和乌抛乡行政区划并入周坡镇管理,公务接待任务及接待批次预算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原大佛和乌抛乡公务车和农技服务车并入周坡镇管理,公车和农技服务车使用频率及使用地域范围有显著扩大。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3辆。农技服务车3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公用经费
2020年,周坡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9.6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78.52万元,增长348.19%,增长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原大佛乡和乌抛乡成建制并入周坡镇人民政府,政府运行公用经费较上年显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周坡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5万元,较上年增加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周坡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周坡镇按照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
体绩效目标设计预算安排1720.1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1720.18万元,如政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4.86、村社经费保障支出485.17万元,节能环保项目支出的河长制经费和河道巡视员补助支出4.92万元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 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 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 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 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 指反映除各级人大会议、立法、监督等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 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 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项目。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指反映除学前、小学、初中、高中、高等教育以外的其他用于普 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指反映机关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指反映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 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救助 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其 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 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项):指反映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 应急救治、采供血等机构支出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 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 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计划生育机构、服务外其他用于计划 生育方面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 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 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 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 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 健康事务(项):指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是指反 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 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 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 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 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 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 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 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 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 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 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 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 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 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