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王村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情况作补充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王村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0.83万元,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增加36.85万元,主要是因为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等原因形成增加。
二、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王村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人大机关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政府机关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财政机关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共产党机关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文化机关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用于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 老保险费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用于义务兵及四种优抚对象补助。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用于农村五保对象生活补助。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用于计划生育事业机构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业机构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用于农业机构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用于保障大学生村官的基本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用于林业机构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用于水利机构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用于保障村级机构正常运转的项目支出。
1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