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研城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情况作补充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研城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2.85万元,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增加103.97万元,主要是因为政府在职人员增加、村组干部报酬调资等原因形成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研城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文化体育与传媒(款)文化(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指除文化活动、表演、交流等支出以外的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城乡社区(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反面的支出。
8、农林水(款)农业(类)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业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款)农业(类)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
10、农林水(款)农村综合改革(类)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会出。
11、农林水(款)农村综合改革(类)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