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镇党委主要职责: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费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都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指导、规范、支持和保证上述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6.领导全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规划等有关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5.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统计、粮食安全、供销合作、脱贫攻坚等工作;6.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7.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8.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议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9.负责国防教育、后备力量建设和兵役征集等有关工作;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便民服务中心职责:负责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民政救助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就业促进、劳动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技术型服务工作;协助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村(社区)治理格局;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切实减轻村(社区)组织负责;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指导健全村(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形成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做好村(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工作;协助推进法治村(社区)、平安乡村(社区)建设;培育文明新风;深化网格管理,负责综治信息平台运行、管理与维护;引导并支持多方主体参与村(社区)治理;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等公益服务职责;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服务、推广等有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统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护林防火、防尘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及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加强监管、指导和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民工服务中心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各级农民工服务保障政策法规;组织农民工参与全县农民工技能培训;协调做好农民工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负责做好农民工回引和返乡创业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统计上报农民工基础数据台账;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主要工作: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尾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决战之年,是新中国全面脱贫的承诺之年。我镇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美丽三江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稳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全局,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抓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和巩固,加强优秀农民工回引,用好用活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持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不断建强党的基层组织。
(二)推进项目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完成好仁沐新高速、连乐铁路等重点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的土地协调和矛盾纠纷化解,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农村路网建设项目,不断优化投资环境。
(三)加快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抓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扫尾工作,积极探索“造血式”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积极引进业主持续打造解放村火龙果示范基地和藤椒示范基地,探索打造构树种植产业链条,完成“厕所革命”“四清私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四)全力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持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用好“三个一”驻村帮扶队伍,确保镇域贫困户真脱贫、脱真贫、不返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五)强化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推进“平安三江”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防范“民转刑”工作,着力整治三轮车非法载运,常态化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确保社会稳定。
二、部门概况
三江镇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行政编制24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6名。内设机构:党委、人大、政府和人民武装部实职领导11人,党政办公室(挂心连心服务热线办公室、财政所)4人,党建办2人、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社会治理办公室)2人、综合执法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2人、乡村振兴办公室(挂脱贫攻坚办公室)2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1人。直属事业机构:便民服务中心9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人、农民工服务中心3人、兽医站6人、水坝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三江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三江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728.4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9.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28.4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28.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8.9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1.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万元,专项支出244.5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三江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8.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483.83万元,是用于保障三江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44.58万元,是用于保障三江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三江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8.4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9.42万元。主要是因为财政预算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15万元,占54.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4万元,占5.77%;卫生健康支出16.07万元,占2.2%;节能环保支出4.38万元,占0.6%;农林水支出219.12万元,占30.08%;住房保障支出51.63万元,占7.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91.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54万元,主要用于: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99.69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0年预算数为4.38万元,主要用于:水污染治理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1.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13.1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5.9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8.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2.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干部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江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3.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2.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三江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要是因为县财政未预算安排我镇今年的政府性基金项目。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江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7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7.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未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计划用于重点项目连乐铁路、仁沐新高速下段、农村燃气管道、三江支渠、马踏支渠建设等重点工程施工协调,精准扶贫工作以及信访维稳工作等方面的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及年审费用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三江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5.09万元,减少37.56%。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三江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三江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三江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728.41万元。其中预算项目绩效1个,疫情防控经费项目支出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