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2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25〕20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乐府办发〔2025〕12号)等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井研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按时完成。县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促,推动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调整情况确需新增、取消或变更决策事项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向决策机关提出调整建议,并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办理。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实行“一事一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井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