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井研县财政局汇总,2016年井研县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126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3.3%。其中: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95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6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公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308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38.7%。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各部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的《井研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了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