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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9月3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发展规划、政策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管理。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监督管理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组织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负责意识形态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职能转变。
(1)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不再承担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责,交由县医保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2.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县医保工作成效明显,民生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19年,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险参保328076人,完成目标任务334107人的98.19%;完成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代缴18171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各项医保业务工作有序推进,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成效突出。医保征收工作于今年8月移交我局,目前征收工作运行平稳,截至12月底,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32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32.81人(含特殊人群4.4万余人)。
3.医保基金良好运行。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年度属地可使用统筹基金住院1004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属地城镇职工住院3934人次,住院统筹基金使用1008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本年度属地可使用统筹基金住院12786万元(含门诊统筹和一般诊疗费)。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县居民医保属地住院72270人次,住院统筹基金申报13300万元,门诊统筹报销306683人次,门诊统筹申报745万元。
4.全县医疗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1)特殊困难人员信息修改及“一站式”医疗救助审核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为615名城乡特困、城乡低保对象修改、标识相关信息;开展“一站式”医疗救助审批362人次,确保了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
(2)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为16932名城乡特困、低保对象全额补贴参加2020年居民医保,共计使用医疗救助资金423.3万元;为城乡特困、城乡低保对象住院医疗救助15313人次,使用医疗救助资金773.3万元;解决城乡特困人员住院就医垫付费用90.1万元;开展事后医疗救助195人次,使用医疗救助资金32.3万元;
5.全面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县办理异地就医长期备案626人次,临时备案6466人次,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异地住院费用垫付压力和来回报销奔波之苦,极大的方便了参保群众。
5.部分退役士兵核查工作有序进行。自机构改革退役士兵参保登记和医保关系接续工作移交至我局后,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核查认定断缴时间及计算需要补缴的单位和个人应缴资金,截至2019年12月底,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已初审582人,我局已核查582人,核查率达100%,避免了政策执行不到位引发矛盾问题,切实维护好退役士兵的医保权益。
6.医保扶贫工作扎实推进。
(1)扎实推动医保政策宣传。结合医保工作实际,采取以会代训、现场咨询、进村入户等宣传方式,把医保政策、扶贫政策宣传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充分利用对定点医疗机构稽核监管的同时深入到各乡镇开展政策宣传,多次深入到帮扶乡镇门坎、三教乡开展扶贫政策宣讲,会同县卫健局、乡镇上门集中办理特慢病审批,全年共计印发宣传资料8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万余人次,确保医保政策宣传落地落实。
(2)有力落实贫困人口医保待遇支付。2019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18171人,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实现全覆盖;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住院待遇11831人次,脱贫补助847万元,大病保险补助55万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98%。
7.抓好依法治县工作落实,突出法治成效,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全年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1)制定工作计划,突出法治重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井研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会前学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围绕宪法、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规定,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培训,组织干部职工16人参加全省执法资格考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规范执法,做到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
(2)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突出法治监督。继续对基金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会同县卫健、公安等部门对县域内35家定点医疗机构和88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了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及“回头看”工作,采取明查、暗访、抽查病历、核查收费明细、诊疗项目、抽查药品、材料购销存、走访病人等现场检查和后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抽查每家医疗机构精准扶贫病人进行电话回访,对出入院管理、诊疗情况、费用结算情况、医院药品材料购销存情况、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稽核。共计追回违规费用15.46万元,并按协议处违约金共计32.56万元。
8.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1)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党性教育;把党章、党规等纳入中心组、党支部、职工会学习内容,让尊崇党章、遵守纪律规矩的要求入脑入心;在工作中做到自我约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结合主题教育认真展开检视问题,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落实责任,着重提升窗口单位干部职工政治站位和综合业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2)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和完善台账管理、廉政谈话、廉政报告、述责述廉述法等制度;全年开展对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约谈和提醒10余次,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把落实责任的压力传导到位。
9.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显著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省、市十项规定,逗硬执行县委七项规定,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重点岗位风险防控点设置,狠抓作风建设责任落实,把脱贫攻坚、医保领域容易滋生的骗取套取资金、吃拿卡要等问题作为“病根”重点查处。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张富清、黄大年等同志的先进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杨建钊、王海波违纪违法案,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推进医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及素质提升,以提升服务的便捷化和人本化为目标,推动医保经办服务理念、制度、方式、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以实际行动塑造群众满意的医保部门良好形象。
井研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财政非预算会计核算主体。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502.07万元、支出合计502.07万元。井研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3月成立,无往年对比数据。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6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01万元,占79.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91万元,占20.33%。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6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16万元,占79.67%;项目支出93.91万元,占20.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61.92万元、支出合计462.07万元。井研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3月成立,无往年对比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67%。井研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3月成立,无往年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2万元,占36.4%;卫生健康支出180.71万元,占39.11%;住房保障支出19.25万元,占4.17%;其他支出(医疗救助)93.91万元,占2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62.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经办机构(项):150.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17.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9.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项)::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险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3.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险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险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险管理事务支出(项):1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性支出(项):93.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0.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支出57.13万元、津贴补贴支出48.58万元、奖金支出0.75万元、伙食补助费支出8.46万元、绩效工资支出0.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28万元、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28万元、医疗费补助支出110万元、奖励金支出0.0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9.36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97.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支出18.37万元、印刷费支出1.99万元、电费支出1万元、邮电费支出1.99万元、差旅费支出10.95万元、维修(护)费支出2.37万元、租赁费支出4.15万元、培训费支出0.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劳务费支出18.49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74万元、福利费支出0.07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8.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1.4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2.8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公务接待,占“三公经费”的100%,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井研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3月成立,无往年对比数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完成预算8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3.91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井研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58万元。井研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3月成立,无往年对比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井研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4万元,主要是:新成立井研县医疗保障局购买办公座椅、文件柜等。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00%。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井研县医疗保障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性支出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性支出项目” 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性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3.91万元,执行数为93.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落实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受新冠肺疫情和经济下行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县级财力十分困难,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县级配套资金的压力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我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补助力度。2019年该项目完成后未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1(项)09: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01:指行政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210(款)11(项)01: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210(款)11(项)02: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210(款)11(项)99: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210(款)14(项)01: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210(款)15(项)01: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210(款)15(项)05:指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等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210(款)15(项)99:指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 其他支出(类)229(款)60(项)13:指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井研县医疗保障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井研县医疗保障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参公单位1个是井研县医疗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为非财政预算会计核算主体。
(二)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井研县委办公室井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井研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井委办〔2019〕20号)文件精神,2019年3月成立井研医疗保障局(简称县医保局),属井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内设办公室、管理保障股等2个内设机构;根据《中共井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医疗保障局机构编制相关事项的通知》(井委编委发2019〔23〕号)文件精神,根据县机构改革统筹安排,原井研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由县人社局整体划转为县医保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并更名为县医疗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县医保系统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
(三)人员概况。
县医保局核定编制7名,医疗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4名,截止2019年12月底医保系统有在职人员19名,其中:局机关在编在职人员7名,中心在编在职人员12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借调人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保险公司派驻人员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井研县医疗保障局财政资金收入461.92万元,接2018年井研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结余40.1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井研县医疗保障局财政资金支出462.0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井研县医疗保障局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相关要求,准确地编制了部门绩效目标,按时完成基础预算编制及报送工作,预算编制科学准确,质量较好。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数据明确、量化,能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1、按工作要求实施政府采购,2019年3月由于新成立井研县医疗保障局,因工作需要采购了一批座椅、文件柜等办公用品12.64万元,严格进行了政府采购程序并向县财政财管办备案。
2、强化资产管理,本单位国有资产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并及时更新,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准确、全面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和分析报告。
3、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良好执行,把财政预算的每分每厘都用在工作的刀刃上。2019年未发生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4、做好信息公开,做到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和使用等)情况。
5、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对申办绩效的目标项目认真开展评价,以反映本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目标完成情况并按要求报送县财政等部门。
6、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按财政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按时报送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医保局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导下,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理念,围绕为广大医疗保险参保群众服务的中心,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做好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年度目标考核达标。
(二)存在问题。
对医保基金监管力度难度增大。一是人手缺乏,全县参保人员达40余万人,两定机构123个,而从事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无专职监管人员,人员严重缺乏,监管工作推进难;二是手段单一,现目前监管手段虽取得重大突破,但手段仍显单一不足,比如医患合谋现象仍存在无法调查取证的问题。
(三)改进建议。
为弥补人员不足的问题,积极向人员编制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充实医疗保险队伍。改善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进行监督管理,防止医疗保险基金的不当流失。
第五部分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