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情况做补充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万元,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减少38万元,主要是因为专家评审费项目支出等原因形成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决算支出: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