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的基本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灌区工程规划建设,搞好水资源管理和工程管理,确保灌区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用水需求,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水源保障。
井研县移民工作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移民方针政策,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后扶规划编制、政策落实;对移民实施政策扶持、项目扶持和技能培训;解决移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难题,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移民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工作任务是:完成马踏支渠工程建设;完成三江、千佛、战斗三条支渠前期工作;完成梅旺支渠竣工验收;抓好水资源管理调度,加强引水、蓄水、输水、供水工作,力争2018年从黑龙滩调水2000万立方米以上,满足井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继续实施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不断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落实移民后扶政策,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抓好防洪度汛工作,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加强对县兴业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调服务,改善城乡居民的用水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二、部门概况
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和井研县移民办公室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井研县移民办公室属参公管理单位,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属事业单位,下属预算单位为:井研县大佛水库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收入预算总额为511.2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68.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1.2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1.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4.5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5.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6万元,专项支出32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1.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专项工作支出。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机关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2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4.53万元。主要是因为机关工作任务增加,需要增加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4万元,占10.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9万元,占2.19%;农林水支出156.31万元,占81.72%;住房保障支出11.55万元,占6.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9.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1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21.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保障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大佛水库枢纽工程维稳及工作经费;职工午餐补助等。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1.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1.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5.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2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383万元。主要是因为减少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基金项目及饮用水安全渠道守护资金。
支出项目主要是:农业灌溉水费和大库水库囤蓄水费。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7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
1.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较上年增长1.5万元,本年预算数偏大,在中期根据预算执行情况予以调整。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黑龙滩水库引水、上级移民项目督导、省都管局督导工作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本年预算数偏小,在中期根据预算执行情况予以调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汽油购置、公车维护保养、保险缴纳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5.1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82万元,增长5.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共有车辆1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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