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井研县财政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6.负责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运营的监管;8.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10.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11.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县财政业务培训;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做好防范化解财政债务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工作;加强财源税源培育,切实抓好财政收支预算管理;转变财政支持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改善民生保障,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深化财税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部门概况
井研县财政局下属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井研县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87.9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20.8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7.9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87.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0.7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4.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万元,专项支出275万元,工会经费6.5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井研县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7.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井研县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7.9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20.8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50.3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2.87万元,占82.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2万元,占8.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64万元,占1.99%;农林水支出20万元,占2.25%;住房保障支出44.05万元,占4.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97.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 2018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财政业务培训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库支付运行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 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2018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财政金财工程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财政评审等委托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5???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3.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7.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农发办开展农发项目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4.0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井研县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7.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4.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井研县财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井研县财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财政工作检查及其他区县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实际使用的只有1辆、公车改革后外单位调用1辆)、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井研县财政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1.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井研县财政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井研县财政局共有车辆3辆。(实际使用的只有2辆、公车改革后外单位调用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