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基本情况
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井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集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之职能,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依法承担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责任,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
(3)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4)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负责食品行政许可,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5)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7)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
(8)负责管理计量工作。
(9)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
(10)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
(11)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
(12)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5)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做好省以下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通知》(川缟发 [2017]60号)精神,我局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
2、 人员情况:
我局现有编制118,其中行政编制63人、工勤人员编制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38人、财政补助人员编制7人,用工控制数1人。年末实有人数103人,其中行政人员63人提前退休13人、工勤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3人、财政补助事业人员7人,用工控制数1人。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全力推动市场主体发展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做好“多证合一”工作。落实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等规定,推行先照后证、“一照多址”、“一址多照”,认真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2017年,全县新登记企业212户,同比增长55.9%,新增注册资本44479.9万元,同比下降69.6%;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33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5户、家庭农场57户。
(二)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企业年报、信用信息交换和“双随机”工作。圆满完成市场主体2016年度年报工作,企业年报率88.3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4.65%,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3.11%。2017年通过乐山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中心向县级相关部门推送注册登记信息4922条,被领取2464条。开展各类“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五次,抽查市场主体559户。
(三)稳步推进综合执法试点改革,加强各类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按照“三统一、两提升”的原则,顺利完成全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现执法机构及人员的精简、效能、统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能不断提升,2017年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05件,罚没款75万余元。
(四)以职能帮扶为媒介,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是优化商标品牌服务。2017年,我县拥有注册商标662件,新申报注册商标118件,注册成功85件,超县目标近11倍。二是积极落实质量强县战略。井研县纺织园区“知名品牌示范区”和井研县杂交柑橘“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成功,哈哥兔业、意龙印染、华象林产等5家企业7个产品成功创建第十二届“四川名牌”。三是推进合同信用建设。对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情况进行复查、推荐、命名,考核认定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1户。四是多措助解企业融资难题。2017年共办理动产抵押18件,股权质押登记23件,为企业融资34686.575万元,超额完成任务。
二、以安全有序为目标,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全面监管和重点治理相结合,构筑食品安全屏障。建立分层次分行业教育培训新模式,举办乡村厨师、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15场次,参训人员1300余人。创新小作坊监管模式,将全县107家小作坊纳入三方合作监管新模式,由国检中心向小作坊提供技术支撑及检测服务,严把出厂检验关。指导井研县乡厨协会成立,实现产品冷链配送和可追溯,有效降低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风险。将全县78家学校、流通环节20户、餐饮环节25户、生产环节9户纳入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深入开展节日市场、校园食堂、网络订餐等各类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528户次,关闭取缔食品生产企业1家,停业整顿1家,改造提升2家。完成省市抽任务11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样快检和实验室送检共676批次,县抽任务27批次。食品总体合格率99.2% 。
(二)全程监控和重点防控相结合,推进药械安全工作。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等专项整治,对通过新修订GSP、GMP认证企业实施跟踪检查。全年药品不良反应上报392例,完成率达10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48例,完成率达117%;化妆品不良反应任务上报17例,完成率达100%。药品抽检70批次,4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4.3%。
(三)专项整治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继续推行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问题企业法人约谈制度,排查治理事故隐患。2017年,召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培训会3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93家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8份。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四)动态监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推进质量基础建设。抓好质量监督抽查和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制度落实,加强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和获证企业的巡查,定期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全县未发生一起区域性、系统性或重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五)全面宣传和重点调解相结合,构建新型消费维权体系。认真开展“3.15”宣传,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2万余份,发送消费维权短信10000条,发布消费警示6期。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咨询198件,调解纠纷197件,解决率9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1.6万元。受理信访交办案件18件,全部予以妥善处理。开展流通领域商品监测,抽检商品73批次,不合格25批次,不合格率34.24%。
三、以??善民生为重点,全力服务地方中心工作
(一)全面推动“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
积极推动“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12户经营户为“示范商户”,世园步行街为“示范街”,美家好邻居商贸有限公司为“示范超市”,竹园镇为“特色小镇”,移动公司为“示范行业”的“4+2”创建规划。
(二)开展店招店牌专项整治。
把城区店招店牌治理作为城市风貌塑造工程的拓展和延伸,打造“设置科学合理、色调风格协调、主题特色鲜明、安全美观靓丽” 的门店招牌,已整治677户,1069个门市,拆除户外广告72处,一期工程全面完成。
(三)全力做好国家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监管、开展煤及煤制品生产销售市场、“散乱污”企业、成品油、燃煤锅炉等专项治理,关停取缔违规单位21家,注销淘汰特种设备燃煤锅炉48台,办理环保交办案件76件。
(四)全力开展精准扶贫。
一是改善村委办公条件,赠送打印机1台、电脑2台等办公设备。二是督促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协助推动落实高石坎村新建提灌站配套设施并完工及该村11—17组道路加宽工程。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捐款2万余元支持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强化走访和思想帮扶,提升贫困户的内生动力。
(五)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督促指导城区265户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按“一桌一篓”的要求配置垃圾篓,对店内卫生进行及时清扫。督促城南市场业主履行市场主体责任,落实“门前三包”。开展城区砂石场专项治理,取缔3户,整改7户,达到“大风不扬沙,出场不带泥”效果。
二、部门概况
我局下设行政编制机构1个,挂井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下设参公单位一个,井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个,即井研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井研县检验检测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我局本年收入合计1959.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6.76万元,占99..3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其他收入12.49万元,占0.64%。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55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23万元,占77.14%;项目支出356.20万元,占22.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我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946.76万元。与2016年1435.9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0.77万元,增长35.57%。增加原因:1、人员增加,我局新录用参公人员5人;2、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补助)90.50万元;3、职能加强,增加专项经费支出:一是店招店牌专项整治,专项经费387.7万元;二是工业集中园区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经费4.7万元;三是关闭蜂窝煤散煤经营户补助8万元;四是全省体制改革现场会马踏参观点宣传改造经费7万元;五是研经所及局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16.91万元;六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春雷行动等专项补助10万元;七是中央补助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购置费106万元;七是快速检测车县上配套费30万元。八是其他食品药品监管经费21.66万元。4、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2.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4%。与2016年1433.02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9.49万元,增长6.94%。增加原因:1、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补助)90.50万元。2、职能监管加强,项目支出增加。一是店招店牌专项整治,一期工程已完工,开支专项经费125.93万元;二是工业集中园区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经费4.7万元;三是关闭蜂窝煤散煤经营户补助8万元;四是研经所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4.91万元;五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春雷行动等专项补助10万元;六是其他食品药品监管经费21.6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井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2.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5.73万元,占80.71%;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33万元,占9.16%;医疗卫生支出77.12万元,占5.03%;住房保障支出79.63万元,占5.1%。其中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213.27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132.4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1.55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30.56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1万元;住房公积金79.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部门: |
井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金额单位: |
万元 |
|
||
支出功能分类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1532.51 |
1198.40 |
334.11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235.43 |
946.89 |
288.54 |
||
20115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1205.43 |
946.89 |
258.54 |
||
2011501 |
行政运行 |
946.89 |
946.89 |
|
||
2011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53.54 |
|
153.54 |
||
2011504 |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
80 |
|
80 |
||
2011505 |
执法办案专项 |
20 |
|
20 |
||
2011506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5 |
|
5 |
||
20117 |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30 |
|
30 |
||
2011706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
30 |
|
30 |
||
2011799 |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0.33 |
140.33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32.49 |
132.49 |
|
||
2080504 |
离休费 |
7.84 |
7.84 |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77.12 |
31.55 |
45.57 |
||
21011 |
医疗保障 |
31.55 |
31.55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1.13 |
31.13 |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0.42 |
0.42 |
|
||
21010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30.56 |
|
30.56 |
||
2101012 |
药品事务 |
10 |
|
10 |
||
2101014 |
化妆品事务 |
4 |
|
4 |
||
2101016 |
食品安全事务 |
10 |
|
10 |
||
2101099 |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
6.56 |
|
6.56 |
||
21099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5.01 |
|
15.01 |
||
2109901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5.01 |
|
15.0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9.63 |
115.23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9.63 |
115.23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9.63 |
115.23 |
|
1.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决算数为1243.27万元,完成预算132.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相应支出增加。其中:
(1)、工商行政管理专项2017年决算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153.54万元,其中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拨“红盾春雷行动”等专项补助款10万元;一是店招店牌专项整治,一期工程已完工,开支专项经费125.93万元;二是工业集中园区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经费4.7万元;三是关闭蜂窝煤散煤经营户补助8万元;四是研经所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4.91万元。
(3)、执法办案专项2017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原因加强管理,专项专用,严格按预算执行。
(4)、消费者权益保护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原因加强管理,专项专用,严格按预算执行。
(5)、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2017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32.49万元,完成预算76.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行政运行经费支付离休人员工资7.3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49万元 ,完成预算数76.04%。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7.12万元,完成预算142.81%,决算数大与预算数基本持平。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1.55万元,完成预算98.1%,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本,原因退休2人,外调5人,新录用5人,人员减少。
(2)、药品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原因加强管理,专项专用,严格按预算执行。
(3)、化妆品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原因加强管理,专项专用,严格按预算执行。
(4)、食品安全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原因加强管理,专项专用,严格按预算执行。
(5)、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6.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比预算数大的原因是2017年中央、省级补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项经费6.56万元。
(6)、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1万元,是201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79.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8.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9.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8.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询??、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三公经费”开支30.93万元,占本年预算41万元的75.44%。接待费开支4.4万元,占本年预算数10万元的44%;接待次数55余次,人数680人次,人均开支6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3万元,占本年预算数31万元的85.58%。会议费开支2.71万元,人均开支50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97万元,完成预算7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74万元,完成预算8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完成预算42.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有关车改的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报废执法车2台,空出编制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资购买。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40.71万元减少10.74万元,下降26.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减少7.98万元,下降23.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7万元,下降39.4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废移交小车2台,厉行节约,严格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74万元,占85.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3万元,占14.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执法执勤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车辆2台(摩托车1辆,电瓶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74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与业务事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事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4.2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654人,人均支出65元,具体内容包括: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与业务事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事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260万元,覆盖率达到77.8%。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部门支出绩效中期评估、评价工作。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4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52万元,比2016年110.84万元增加57.68万元,增加52.04%。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补助)增加9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执法办案专项、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食品安全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工作需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有车辆1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7年报废执法车2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1532.5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包括:省级补助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资金10万元、中央、省级补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项资金21.57万元;项目绩效自评各100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井研县计量测试所收到的校准和计量收费。收费使用税务发票,并依法纳税。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基本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
(1)、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的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执法办案专项主要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种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等专项支出。
(2)、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反映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方面的支出。包括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入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反映食品中、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9.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