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
2.拟订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管理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提出有关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意见,配合发改、财政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各种乱收费。负责全县勤工俭学管理工作。
4.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管理各类教育机构举办的学历教育;按管理权限上报或直接审批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编制各类招生计划;负责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基本信息录入工作;指导并审定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的编写、使用工作;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示范学校建设。负责全县学前教育的综合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推动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档案。
5.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教学、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劳动技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6.管理全县教师工作,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编制标准,指导各类学校核定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设置;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培养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管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考核程序,聘任全县学校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依法开展教师交流和调配工作。
7.管理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国家规定的普通高考、中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有关教务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8.规划并指导全县教育科研和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管理全县教育情报、技术装备、远程教育的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
9.管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教育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10.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11.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2.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督导评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涉教职能部门的教育执法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13.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履职能力
(1)夯实基层党建工作。突出教育系统党建质量年工作主题,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爱国·奋斗”精神教育和“习近平教育思想学悟行”“学习进行时”“行动进行时”系列宣传等活动。对标《中小学党建工作标准》,围绕基层党建11项重点工作,夯实常规管理,创新“互联网+党建”管理模式,提高党务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不断延伸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广度、深度。
(2)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十项规定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着眼于长和常、严和实、深和细,深化系统化防治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护根行动,加大执纪问责,强化行风政风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重点治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违规使用教辅资料、违规有偿补课、扰乱招生秩序、食堂管理等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政同审”全覆盖,开展好“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县教育工委工作职责和管理体系;选优配强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大力培养青年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集中开展校长任职提高培训、总务主任和党务干事业务培训,积极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打造一支懂教育、善管理、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工作要求,以党建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凸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2.坚持立德树人,提高教育质量
(1)狠抓学校德育工作。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守则》,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机制,夯实少先队和学校共青团工作基础;深入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特色示范课堂”建设和“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活动,让学生熟记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落细落小落实;切实加强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推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积极争创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扎实抓好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禁毒、法制、环保、网络文明等主题教育,培养青少年儿童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优良的道德品质;依托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竹园烈士纪念园等加强学生校外实践体验教育,鼓励学校探索开展研学旅行;强化家校配合,深化“家风家训”建设,形成学校、家长、社区教育合力。
(2)全面实施课程改革。针对新高考、新中考要求,在规范井研中学“走班”教学的基础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普通高中新课改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全面实施,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和中考改革;规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高中质量评价体系;扎实开展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全国统编教材使用培训工作;有序实施新修订的《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和《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健全教学改革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研究教学、指导实践、质量评估、服务发展的作用,指导中小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着力培育中小学生核心素养和终身发展关键能力,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加强学校体卫艺和语言文字工作。规范课程设置,开齐上足体育、美育课程;认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落到实处;广泛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类兴趣小组活动和竞技、展演活动,组织开展2018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科技创新大赛和井研县第三届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精心组织实施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学生年度体检,确保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率、上报率和学生年度体检率达到100%;强化学校卫生、健康、防艾、国防、安全和科技教育等工作;以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和推广普通话为重点,不断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积极开展荣誉学校创建,年内建成5个市级艺术团体、1所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4)持续深化改革,激发教育活力
(5)加强改革统筹谋划。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制定井研县《关于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教育领域各项改革。建立督察督办工作机制,加强对教育局机关、学校(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办与情况通报,督察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6)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全面修订井研县学校(单位)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和评价细则,注重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增强评价的操作性、科学性和激励性;扎实推进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井研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奖励办法》,形成贯通基础教育各学段的发展性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教师绩效考核改革力度,在校际、校内层面多维度凸显“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分配原则。
(7)推进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规范、科学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做好初中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初二学年末与中考一并实施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类考生考纪考风教育和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杜绝大规模群体舞弊事件和考试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学段质量检测和各类考试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结果真实、“平安办考”。
(8)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教师引进机制,2018年,将采取公开招考和考核录用相结合的方式,新招教师65名,进一步缓解全系统教师年龄老化、学科不配套的矛盾;贯彻落实《井研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继续探索县管校聘改革,促进教师资源在县域内的动态均衡配置;推进“井研教育名师”工程,对35名 “井研教育名师”培养对象开展系统性培训;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做新时代人民教师”为主题,全覆盖开展教师集中轮训,重点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完善教师监管机制,制定教师提醒、函询、诫勉和转岗竞聘、待岗培训、解聘、辞退等实施办法,加强临聘人员管理,建立能进能出的教师聘用机制,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
3.强化统筹推动,促进协调发展
(1)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有序推进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教师补充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布局,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缓解大班额现象,克服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85%以上,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2%以上。
(2)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优化校点布局。依据《井研县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2014-2020年)》和教育现状,撤销四合乡里仁教学点,将部分乡镇微型中小学整合为九年制学校,启动城南小学和城南初中建设项目,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实施两类学校建设底部攻坚。二是加强入学保障。进一步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学生入学保障机制,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三是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日常管理和学生管理;按规划有序消除大班额,杜绝新增56人及以上大班额。四是强化“控辍保学”。推动“五长负责制”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辍学学生劝返、登记、书面报告制度和动态监测机制,全面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标。五是做好迎检工作。在巩固义务??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迎检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补??,查漏补缺,彰显特色,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认定。
(3)推动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实施《四川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规范招生行为,提升普及程度,确保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升学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大保障力度,加速推进井研中学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工作。加强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管与指导,努力提升高三出口质量。
(4)促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统筹普职协调发展,确保高中阶段普职比大体相当。积极推进井研职中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建设。以中高职衔接为枢纽,探索与职教集团、大专院校、中职学校等联合办学模式,打通职教学生升学通道,增强职教办学活力。加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双师”“双高”教师配备比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适时开展现代学徒改革试点。
4.提升保障能力,夯实发展基础
(1)切实加强经费保障。推动教育经费预算增长和新增财政经费来源渠道,按政策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投入机制的建立健全,强化政府教育投入责任和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全面加强教育经费预算、使用、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提升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进一步加大规范收费和治理乱收费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优服务、零侵害”保障水平,进一步规范校服及作业本采购、食堂经营等学校后勤服务管理。
(2)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5亿元启动井研中学迁建工程二期(含城南初中)、城南小学、薄弱学校改造和3所幼儿园建设项目。二是扎实推进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积极争取、有效整合各类学前教育资金,有序实施“一乡一幼”标准化建设和县城幼儿园提升建设。三是持续实施高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切实保障新高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教学管理软件引进,确保我县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四是积极推进中小学“煤改气”工程了,有条件的学校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五是全面完成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实现电子白板全覆盖、宽带网络校校通接入率100%,全面完成师生四川省教育公共资源平台注册工作。全力推进“互联网+教育”,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坚持以“七五普法”计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指导,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实施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与复查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章程建设,推动学校依法依章自主办学。切实抓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行政权力依法依规公开运行。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机关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升管理效能,统筹推进好档案管理、保密、统战、宣传、文明创建、老干部和关工委、工会、妇女工作。
(4)扎实开展教育扶贫。规范落实好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实施好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全覆盖工作,做到“应免尽免”“应补尽补”,程序规范,手续完善;进一步充实和用好教育救助基金;做好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工作,畅通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人口义务教育辍学率为零。聚集“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目标,扎实抓好门坎乡门坎村对口帮扶工作。
(5)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学校安全保障能力。突出抓好安全教育、隐患治理、信访维稳、食品卫生安全、周边环境整治、校车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平安校园”创建、“反恐”处突应急演练,确保不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师生伤害、重大经济损失等责任事故。建立健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舆情监控,做好重大事项、敏感节点、重点人群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处突、维稳工作,确保教育系统持续稳定。
(6)综合治理城乡环境。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工作,加强学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传播环境保护理念,营造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开展“小手牵大手”等多种形式的环卫宣传活动,提高师生文明素养,确保治理工作在思想上不大意、行动上不敷衍、保持上不随意。
二、 部门概况
县教育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2个。
县教育系统总编制2460个,其中:行政编制17个、事业编制2440个、工勤编制3个;在职人员总数2591人,离退休86人,其中:离休人员 3人,民师退休83人。
车辆总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教育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教育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4036.8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1441.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223.22万元,事业收入813.6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036.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247.6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590.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6.61万元,专项支出1192万元。
四、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教育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223.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32031.22万元,是用于保障教育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192万元,是用于保障教育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教育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223.2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78.92万元。主要是因为高考改革专项50万元,教育教学质量50万元,教育管理专项65万元,普通高中优质稳控50万元,教育局机关维修20万元,工会经费增加137.44万元,教育质量提升350万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补助经费23.7万元,高中学费免学费243万元,高中奖励性绩效工资326万元,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67.8万元,学校“煤改气 ”资金161万元,人员工资正常增加234.98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7804.99万元,占81.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8.75万元,占10.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7.9万元,占2.05%;住房保障支出2075.25万元,占6.1%。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项):2018年预算数为136.24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正???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2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开展教育教学综合业务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339.78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1845.15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6222.48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4069.12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中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587.7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教育支出(类) 广播电视教育(款)其他广播电视教育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广播电视教育支出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教育支出(类)进修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018年预算数为291.99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进修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559.5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5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及教学设备购置。
12.教育支出(类)高等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生补助(包括大学生、中职学生)。
13.教育支出(类):2018年教育系统保留预算1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信息化“三通两平台”项目和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达标专用设备购置。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458.7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93.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075.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031.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254.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777.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八、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2.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2.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2.42万元,下降25.0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等。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5万元。
2.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教育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19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因工作变动调进调出人员工资增减。
(二)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教育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57.9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57.9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教育局机关院坝维修和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教育部门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教育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预算0万元,主要为0项目。
十、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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