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政务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接待工作,安排内宾的食宿、交通以及参观、考察、会议、洽谈活动;负责协调组织县级关于部门介绍情况、汇报工作;三是参与协助县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四是负责对乡镇、部门政务接待的业务指导。五是负责我县内部接待经费的统一管理和使用。六是负责与全国城市接待部门联谊会的联络、交流工作;七是负责县主要领导批准的在乐山、成都等地公务接待工作和外出政务活动的联络工作;八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019年工作任务: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完成2019年各项接待工作。
二、部门概况
县接待办部门预算1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
县接待办总编制7个,其中:行政编制2个,事业编制3个,工勤编制2个。在职人员总数3人,其中:行政2人,工勤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接待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县接待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7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接待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接待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接待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万元。主要是因为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万元,占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万元,占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2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接待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县接待办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接待办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我办无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纳入项目经费管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规范公车管理工作。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公车日常维修保养。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县接待办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上升5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接待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县接待办共有车辆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