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井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涉及井研县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县政府对城市管理的要求,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受相关职能部门委托,在城区行使有关城市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
2、推动城乡垃圾分类工作;
3、大力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和交通秩序联合执法,加强垃圾清运、清扫保洁,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积极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九龙治水”问题;
5、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完成千佛垃圾转运站、研经垃圾转运站桥梁和城北市场改造等项目。
二、部门概况
井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井研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个(井研县环境卫生服务站、井研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3365.6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5.7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65.6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65.6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65.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4.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3万元,专项支出2585.5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65.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65.6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5.71万元。主要是按县政府文件精神压减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0万元,占2.22%;卫生健康支出28.21万元,占0.84%;城乡社区支出3178.35万元,占94.43%;住房保障支出84.36万元,占2.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70.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0年预算数为314.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4.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84.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3.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0年预算数为2493.2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0.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5.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4.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 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5.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1.无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经费。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按县政府文件要求压减经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环境卫生治理检查、综合协调时发生的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已统一交由机关事务局管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综合执法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9.3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9.64万元,增长(下降)33.3%。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95.6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3.5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处置县城区建筑装饰和装修垃圾、劳保用品、上交垃圾处理费、城区路面清扫保洁承包。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共有车辆3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365.6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454万元,主要为编外人员雇主责任险、2019年高温补助、河道防洪及清理水莲花、环卫标志服、垃圾压缩转运站运行、城市洒水费、环卫设施设备维修费、餐厨垃圾收运补助资金、环卫车辆油料费、编外人员经费、上交垃圾处理费、临工延时保洁费、城区路面清扫保洁承包、环卫车辆维修费、对讲机使用费、杀菌药品、劳保用品、收费办成本支出、环卫生产工具购置经费、垃圾费代征手续费、环卫车辆保险及年检费。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