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
2.拟订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管理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提出有关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意见,配合发改、财政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各种乱收费。负责全县勤工俭学管理工作。
4.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管理各类教育机构举办的学历教育;按管理权限上报或直接审批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编制各类招生计划;负责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基本信息录入工作;指导并审定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的编写、使用工作;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示范学校建设。负责全县学前教育的综合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推动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档案。
5.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教学、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劳动技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6.管理全县教师工作,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编制标准,指导各类学校核定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设置;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培养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管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考核程序,聘任全县学校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依法开展教师交流和调配工作。
7.管理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国家规定的普通高考、中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有关教务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8.规划并指导全县教育科研和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管理全县教育情报、技术装备、远程教育的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
9.管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教育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10.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11.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2.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督导评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涉教职能部门的教育执法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13.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履职能力
(1)持续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回头看”。全面压紧压实各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管理学校意识形态阵地。
(2)全面推进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党组织生活建设、阵地建设,强化党员管理和培训。持续开展党建示范点打造,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建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全面规范教育系统“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3)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整治教育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将廉洁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和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排查梳理党风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做好典型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持续推进县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2.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教育机制
(4)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乐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加???教育发展的意见》,稳步推动各学段教育教学改革及协调发展。承担好教育部“依法治理校闹”试点工作。
(5)强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持续推进井研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有序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创新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机制,切实减轻中小学及教师承担的与教育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
(6)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妥有序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进一步规范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加强各类考生考纪考风教育和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确保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结果真实、“平安办考”。
3.落实五育并举,提升育人质量
(7)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关于加强党建带团建促队建工作的意见》,构建中小幼一体化德育工作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帮助中小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学校“一校一品”建设,打造区域德育品牌。
(8)促进艺体教育特色发展。大力实施体育、艺术“2+1”工程,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禁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重大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加强近视综合防控,培养青少年健康意识。开展阳光体育示范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认真组织202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第五届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力争创建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1所、市级学生艺术团5个、中小学美育实践基地1个。
(9)推动课程改革走深走实。全面、规范执行课程方案,积极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扎实开展好县、区、校三级教研活动,强化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研究,建立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和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评一致的教学管理体系,促进课程有效实施。
(10)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贯彻落实教育部等9部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关于面向中小学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等,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持续开展民办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强化媒体宣传报道,引导全社会矫正成人成才标准,正确看待教育教学和孩子成长。
4.突出内涵特色,推动协调发展
(11)普惠发展学前教育。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缓解大班额现象,克服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开展好县域内幼儿园连片帮扶和彝区“一村一幼”对口帮扶。有序推进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和“8050”攻坚计划,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2020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9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3%以上。指导实验幼儿园创建市级示范幼儿园。
(12)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规范招生工作,严格学籍管理,强化控辍保学,确保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56人以上大班额控制在3%以内。狠抓教学常规和质量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13)内涵发展普高教育。落实《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乐山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 年)》,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达标提升攻坚工程,满足高考综合改革基本需要,确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90%以上。有序推进井研中学创建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狠抓优质生源稳控,努力提升高三出口质量。杜绝新增56人及以上大班额。
(14)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统筹普职协调发展,确保高中阶段普职比大体相当。探索普职融通改革试点工作,建立普职学籍互转、学分互认机制。努力提高中职教学质量,创新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深入推进中高职衔接教育。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活动,确保完成市县中职招生目标任务。
(15)积极发展特殊教育。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巩固水平,确保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做好留守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16)规范发展民办教育。积极扶持民办教育,实行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监管,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5.推进教育公平,努力提质增效
(17)加大教育投入保障力度。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中职教育、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两个只增不减”,保障小规模学校经费运转。加强教育事业统计人员培训,加大教育经费预算执行监测力度,严格项目和经费管理、使用,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食堂运行、物资采购等学校后勤服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18)强力推进教育项目建设。挂图推进“教育提升项目”,加速实施4所幼儿园(城南、城北、马踏和周坡幼儿园)、城南小学和研城小学教学综合楼及运动场项目;井研中学二期、马踏中学迁建项目启动前期工作。全面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完成99台义务教育学校一体机采购项目和10所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
(19)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信息化2.0行动计划,继续完善“三通两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智慧教育”、高中“走班排课系统”“教学质量评价监测系统”。加大教育信息化设备投入,加强中小学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体系建设与运用,全面提升现代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20)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健全学前到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救助体系,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工作。用好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实施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平台集中发放。多措并举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21)推动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构建“两支队伍”全员培训体系,持续推进“井研教育名师”培养工程。继续实施“三区支持”计划,提升乡村教师专业水平。
(22)强化教育督导评估。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开展好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与复查。聚焦中心工作,常态化开展督查督办。
6.推进依法治教,提高管理水平
(23)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三防”建设,在全县规模学校建立微型消防站,在城区学校推进校园人脸识别闸机通道和安检门建设,并将校园监控视频接入公安天网。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校园安??隐患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校园护卫队”建设,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涉校重大安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24)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力争2020年建成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9所。坚持依法行政,提升管理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25)优化学校后勤管理。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和量化分级管理。加强节能减排降耗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做好“厕所革命”“河长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26)加强教育宣传和信访工作。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热点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内刊发布、“两微一端”运行管理,高频传递井研教育正能量,积极展现井研教育精气神。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排查和化解突出矛盾,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类涉教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相关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 部门概况
县教育部门下属预算单位6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0个,主要包括:教育局机关1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普通小学28所,普通初中17所,九年制学校4所,普通高中1所,完全中学1所,职业高级中学1所,公办幼儿园3所。
县教育系统总编制2459个,其中:行政编制18个、事业编制2440个、工勤编制1个;在职人员总数2584人,离退休78人,遗属人员194人。
车辆总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教育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教育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5940.7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57.0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4951.33万元,事业收入989.3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940.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211.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1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7.61万元,专项支出1803.3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教育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951.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31691.23万元,是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260.10万元,是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教育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951.33万元,因教育局机关运行相关经费减少72.42万元, 2019年一次性投入用于井研中学迁建工程设备设施资金251.56万元;招生办用于国家教育标准化考场升级190万元,身份验证及指纹识别终端设备购置12万元,标准化考场运行维护费8万元,考试专用金属控测仪购置0.8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生活补助25万元;选课走班教学经费井研中学100万元,马踏中学91万元等738.78万元与正常性工资、社保缴费增长品迭减少662.85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7380.25万元,占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8.13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4.6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2898.35万元,占8%。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96.3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1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开展教育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教育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1273.42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12317.79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6768.28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4344.36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中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634.74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中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和专用材料等教学设施购置。
9.教育支出(类)进修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020年预算数为281.16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进修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96.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96.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广播电视教育支出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广播电视教育支出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3.教育支出支出(类)教育费附加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及教学设备购置。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398.1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51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268.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898.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691.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59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96.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 教育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3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3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0万元。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5.97万元,下降53.1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3万元,下降56.52%。主要原因是因教研室车辆待报废不能正常使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1)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教育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84.5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2.42万元,增下降20.29%。办公经费减少5.92万元,教育管理专项减少6.5万元,高考改革专项减少14万元,乐山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减少5万元,义务教育均衡验收(三年监测)减少1万元,申报2019年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一案两书”减少40万元。
(二)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教育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7.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55.16万元。2020年预算主要用于采购研城中学等11所学校办公设备购置102.2万元,井研职中其他资本性支出150万元;马踏中学运动场地跑道改造35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末,教育部门共有车辆2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教育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5940.7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5万元,主要用于马踏中学运动场地跑道改造。
十、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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