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及主要工作是:(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实施办法,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做好人才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推荐等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策奖励制度。(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用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二)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十三)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就业创业方面。将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作为今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拟定农民工服务事项,全力打造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结合脱贫攻坚,抓好人社就业扶贫专项工作,持续推进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全覆盖以及城镇公益性岗位和农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落实就业扶贫奖补政策,做好农村实名制登记清理,就业失业登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平台建设工作,在2018年已完成59个点的基础上,打造社区、乡镇示范点。(二)社会保障方面。认真做好社保征缴职能划转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全面推进惠民惠农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业待遇享受等使用社保卡统一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参保情况的稽核工作,对欠费企业依法进行处理;抓好基金管理和运行分析,做好2019年医疗保险总控方案的实施。(三)人事人才方面。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做好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工作;组织开展2019年事业人员公招面试以及新录(聘)人员、转业安置人员核算试用期工资、连续认定工龄及转正定级等相关工作;强化档案管理质量,抓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做好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报统计、年度考核以及年终慰问金的核实工作;抓好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工作;按照我局制定的《关于人才振兴工作2018-2020年三年规划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工作;按期做好公务员管理职责划转工作。(四)劳动监察仲裁方面。组织召开井研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深入推进2019年治欠保支工作,今年计划开展两轮劳动监察日常巡察和建筑领域农民工专项检查,对排查和解决我县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情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五)政风行风建设方面。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练兵比武活动,将参赛队员的个人成绩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窗口单位人员综合业务水平和为民服务质量。
二、部门概况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人社局机关,社保局,就业局,医保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639.8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720.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39.8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639.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7.2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43.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25.30万元,资本性支出14.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39.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39.8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720.68万元。主要是因为医保和社保上级匹配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0万元,占0.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9.8万元,占45.93%;卫生健康支出3078.62万元,占46.37%;农林水支出384.50万元,占5.79%;住房保障支出70.41万元,占1.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0.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6.00万元,主要用于:除事业运行以外的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81.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53.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9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3.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122.00万元,主要用于:县人社局所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585.6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节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95.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8.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9年预算数为4000.0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459.1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930.9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74.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400.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950.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72.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22.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40.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2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19年预算数为214.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70.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7.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3.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4.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1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减少)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6万元,增长(下降)46%。主要原因是下级部门预算相应增加。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和联系工作的外来人员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提倡节能减排。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维修维护。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15.8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322.59万元,下降7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1万元,主要用于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共有车辆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了整体绩效目标预算6639.83万元。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县人社系统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